教学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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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高教研究所)工作职责
2016-10-10 08:41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教育法规及船员教育与培训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海事局、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与要求,执行学院的有关规定。
2.研究新形势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规律,研究职业教育的教学模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认真制定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方案,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教学改革的步伐。
3.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学院实际,提出专业设置和调整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业论证、申报工作;组织品牌、特色专业申报、建设工作;组织市校共建专业、中高职联盟专业申报、建设工作;组织发布专业年报。
4.组织各教学单位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数字化网络课程、混合式课程申报评选工作。
5.组织审定各教学单位教学实验实训室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组织制定全院教学实验实训设备计划;参与组织实验实训室验收与评估;组织申报并协助各系部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6.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及兼职教师宏观管理。
7.组织制定全院教材建设规划和优秀教材的评选工作;组织教材、讲义、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定购、印刷和供应工作。
8.组织各教学单位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及各门课程标准和教学文件并负责审定和组织实施。
9.组织各教学单位制定各专业实习、实训、实验、课程设计、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计划和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10.负责教室等各种教学资源调度;负责课程总表编制、教学检查等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11.负责组织教学过程的实施,进行全面的教学质量管理;负责全院各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价和督导工作,研究分析教学质量状况,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与措施。
12.负责专升本考试、英语四(六)级考试、山东省春季高考、单独招生考试等各项考务组织工作。
13.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的审查和发放工作。
14.负责成人教育工作。
15.制定教学、高教研究等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
16.负责拟定各年度、各学期教学工作要点;负责对全院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17.负责组织全院教学工作会议,交流教学工作经验及全院教育科学研究报告会与讨论会。
18.负责各类教学奖项、教学成果的申报评审工作。
19.承担相关教育研究学会及教育科研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工作。
20.负责教研项目立项及管理。
21.负责组织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及质量年报发布工作。
22.负责主办学院内部刊物《港航论坛》。
23.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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